新老司机们都注意了,为进一步规范大邑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改善全县道路交通面貌,提高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公安局决定在城区道路重新启用一批电子眼抓拍设备抓拍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具体通告如下:
一、开通电子警察抓拍时间
2024年8月2日00 时起开通。
二、开通“违反禁令标志”电子眼抓拍的路段
大邑城区:大邑县晋原街道小东街、横东街,对该路段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电子眼抓拍。
三、对违反本《通告》通行规定的机动车,由大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文明出行。若有疑问或咨询、投诉,请拨打电话028-88292122.
特此通告。
大邑县公安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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